搜索

公司A和公司B是一个老板,员工与A公司签的合同,但是社保和工资都是B公司发的,请问这样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57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8:32

员工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没有与B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员工与A公司有劳动关系而与B公司没有劳动关系,虽然两个公司法人是同一人,但是你只与有合同的公司有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合同的公司没有权利解除你。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去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8:33

可以申请仲裁,只是你仲裁点是错的,直接仲裁B公司,不用把A扯进来

1、你和B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和B有事实劳动关系,拿着你给B打工的证据(含工作服、工牌、银行工资流水、考勤、工作安排表等),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起第2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B结束劳动关系,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给你支付1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以上两点的诉讼有效期是: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如果你超过诉讼有效期了,你的仲裁点是这样的:

1、拿着你给B打工的证据(含工作服、工牌、银行工资流水、考勤、工作安排表等),证明你和B的事实劳动关系;

2、以B“非法辞退”为由,要求其照工龄每工作一年给你支付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B能证明你确实贪污受贿,你就不要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8:33

首先,用A签订劳动合同,用B买社保,发工资,公司主要目的在于节省成本,个体工商户买社保的成本相对高一些,另B估计成立时间晚一些,后面老板应该基本对外生产经营也用的B公司的名义。两个单位属于高度混同,可考虑人格否认制度。
其次,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问题,如果你在老板处工作超过两年,这笔金额也不能得到支持。
最后,公司怀疑贪污,没有实质证据就直接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追问为什么超过两年就不行呢?我现在确实刚刚工龄过了两年,

追答因为二倍工资差额属于对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你在一年之内没有主张,法律上公司可抗辩,超过一年的期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8:3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社保既然在B公司,就B公司为被申请人。怀疑阶段,没有确凿的证据,是违法辞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8:34

不合法,社保及工资应该由签订合同的单位发放,托管单位不在内。你说的如果不属于第三方托管就不合法。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