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债务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进行分割,由一方自行承担;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夫妻需要以其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双方离婚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划分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起诉离婚有贷款的怎样处理
起诉离婚有贷款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不足以清偿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债务,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认定是用于个人生活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一方自己予以清偿。
二、离婚时公司出资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的,则对于公司的出资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协商然后进行股权转让,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公司股东,且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也是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出资,不过如果协商决定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的一方的,需要经过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出资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出资的财产。
三、夫妻贷款离婚后谁承担?
1、夫妻婚前债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