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肥城市
乙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雨水牌”防垢器的区域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雨水牌”防垢器在省 市(县)区域内的代理商。
2、代理期限:壹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次年满壹年之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约。
二、代理资格取得
1、乙方必须【首批进货数量达到 箱】或【首批进货金额达到 元以上】方取得区域内代理商资格。
2、代理期限内,【年销售数量不低于 箱】或【年销售金额不低于 元】。若乙方未完成上述约定的销售数量或金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授权代理商。
注:产品数量按 个/箱计算。
三、双方和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取得代理权的区域内再授权其他代理商。
2、甲方保证产品供应,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
3、甲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
4、乙方保证按时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
5、双方互有保守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6、“雨水牌”防垢器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三、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若有不合格产品免费更换。
2、产品及配件质量标准以说明书或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和结算方式
1、所有单价均为不含税、不含运费价格。
2、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价格为区域代理商价。
3、结算方式:所有产品均执行款到发货。
五、附则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