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和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外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律机构的作用,完善我国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民政部通过,我会已成立了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运行机制、会员权利义务、组织机构产生方式及职责、费用筹集及资产管理制度等我会已初步拟出组织条例。为以后能够更好的为会员企业在法律工作方面提供服务,需就今后的组织活动进行安排,现定于x年5月20日召开“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原则和计划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敬请参加。
本次会议由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办,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x年5月20日(周二)14:30-17:30
二、主要议题
1.讨论委员会工作规则;
2.讨论委员会活动方式;
3.讨论委员会今后工作计划。
三、有关事宜
请与会人员准备5-10分钟的发言。
四、出席单位和人员:
1.中促会有关领导;
2.企业法律部负责人;
请填写参会回执,并于5月16日之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我会。
联系人:
传 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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