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意见(通教审[20xx]x号),审计办公室派出审计组于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xx学校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学校食堂账目。本次审计采取了就地审计的办法,并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17号令),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的审计以学校提供的有关财务账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xx学校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审计工作得到了校长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工作完成顺利。审计结果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一)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财政收支情况
(二)20xx年12月末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三)基建维修工程和大型物资采购情况
(四)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情况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x月至20xx年12月xx学校财务管理能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做到民主、公开,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核,内审小组积极参与学校行政账、食堂账的稽核审计。校长本人在平潮小学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地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重大事项做到集体决策,财务支出公开透明。但在具体的财政收支管理上,还存在以下需要纠正和改进的方面。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xx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提出如下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学校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报教育审计办公室。
审计组
二O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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