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任职承诺书
今承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用,本人承诺自愿遵守下列条款: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发扬奉献精神,树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忠诚服务。
2.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服从公司的调遣与指示。
3.本人自愿从入职之日起,试用个月。试用期内,如本人提出离职,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如公司向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在告知原因的情况下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如本人提出离职,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愿按公司规定接受处罚。
4.本人外出或非工作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及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5.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未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本人负责。
6.遵守职业道德,尽心竭力服务客户,不与他人(业主、同事等)发生纠纷或打斗,如有发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
7.本人是守法公民,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并送交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处理。
8.如触犯下列条款,本人愿意即时无条件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绝无异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
(3)聚众闹事、敷衍失职、营私舞弊。
(4)因本人的行为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或名誉损失。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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