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不属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吸毒属于治安案件。吸毒人员可以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协议或再次吸毒者可以被强制隔离戒毒。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可以进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
法律分析
强制戒毒不属于刑事处罚,因为我国刑法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根据该原则,刑法规定了以下刑罚方式: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因此,没有强制戒毒这种刑罚。
强制戒毒也不属于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上没有规定有此措施。
一、吸毒属于什么案件类别
吸毒不属于刑事案件,准确的来说,吸毒并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将吸毒归属为治安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公安机关强制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社区戒毒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述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规定进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结语
强制戒毒和吸毒行为都不属于刑法和行政处罚的范畴。吸毒行为被归类为治安案件,而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属于行政措施。对于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但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对于吸毒成瘾严重、无法通过社区戒毒戒除毒瘾的人员,可以直接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同时,对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二条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二章 自愿戒毒 第九条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