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程序规定及所需证据。女方可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发立案通知书和传票,原告需缴纳诉讼费。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79条和1082条。离婚需提供结婚证明、婚姻基础状况、夫妻感情变化、分居情况、子女状况、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住房证据等证明材料。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需提供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证据。
法律分析
一、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是什么
1、女方哺乳期男方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拿着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据去被告方所在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受理后,会下发立案通知书和传票,原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结语
女方在哺乳期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拿着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据去被告方所在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受理后,会下发立案通知书和传票,原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结婚证、婚姻基础状况证明、夫妻感情变化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子女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证明、住房证据材料、经济帮助需求证明和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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