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
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到答复的。此时就必须借助他人的专业力量了。
一、离婚诉讼请求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是不会检查儿子的财产。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对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包括自己儿子在内的他人财产不予调查分割。
但是,如果儿子的财产来自父母,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分割,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
二、婚内财产调查该如何取证
婚内财产调查取证的方法:
1、如果夫妻还住在一起,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相关财产或者抄号。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储蓄信息;
2、如果需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可以通过法院出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3、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的存款。这种行为对银行内部的朋友来说风险很大,因为它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如果存在风险,一般银行内部人员也会拒绝。
三、对方转移财产该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对方转移财产该收集的证据有:
1、收集存折线索,写下开户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转账记录,向法院解释存款的去向和目的,审查转账的必要性;
2、对于一方擅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建议另一方了解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平时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线索,记住开户银行;
3、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
4、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列出提问大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进行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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