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所需资料:工伤职工身份证;工伤治疗原始病历;工伤认定结论;其它资料。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
一、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门诊工伤医疗费报帐需要准备的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2、发票原件(经办人签名);3、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门诊病历,购药的发票要相应的处方或药品明细单,属于检查的发票要相应的检查报告单;5、转帐帐号。注:1、属于工伤的门诊费用治疗请勿用医保卡支付!2、就诊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药店发票一般不予报销!住院报帐需要准备的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2、发票原件(经办人签名);3、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入、出院记录、长期、临时医嘱单、住院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属于医疗机构允许复印的病历资料);5、住院费用汇总清单;6、转帐帐号。注:1、属于转院治疗的需提交《工伤保险转院治疗审批单》。2、属于旧伤复发、第二次住院治疗的需提交《工伤保险旧伤复发审批单》。
二、工伤员工被辞退可获得哪些补偿
工伤员工被辞退可获的补偿具体分为: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的手续是什么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的手续如下:
1、二十四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报告;
2、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诊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部申请工伤认定;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为: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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