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申请书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姓名xx,女,xx年x月x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
xx年与xx(男,XX年XX月XX日,XX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结婚。婚后生育儿子xxx,男,xx年x月x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由于xxxxxxxxxxxxxxxxxxx,现我儿子即将进入小学学习,为方便日后学习工作,现在申请改名为:xxx。经慎重考虑,小孩改名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请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人:手写
xx年x月xx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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