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过期食品是对人体有害的,是不能进行销售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销售过期食品还是存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消费者可以进行下列维权:1、修理、重作、更换。2、退货。退货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是提供的商品在价格、用途等方面存在欺骗性宣传的。3、补足商品数量。4、退还货款和服务费。5、赔偿损失。(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如果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补救,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加以解决。(2)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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