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欠条上规定的还款日期到达以后,如果债务人经债权人请求还钱仍不还钱的话,自主张还钱之日起三年内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回欠款。但是超过二十年的,虽然还可以诉讼,但是会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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