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欠条一般在三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只能以个人的力量追回欠款。三年过后,失去的仅仅是对方的胜诉权。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债务人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这样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欠条则不会失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权。
那么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时间呢?
欠条的有限期即是指欠条主张还款的诉讼时效是多少时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便不能再获得法律的强制力保护。如果欠条上约定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效,如果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于“欠条”和“借条”,无法分辨其分别。通常情况下,因为借款关系而出具的债权债权凭证通常用“借条”表示,因为买卖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通常用“欠条”表示。当然有时候,借款关系也可以出具“欠条”,当内容符合借款法律事实时,此时的“欠条”便发生同“借条”一样的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欠条应标明产生其的基础法律关系,即因为什么原因而产生的欠条。因为违法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譬如因为赌博、嫖娼、贩毒等原因而出具的欠条,债权人去法院主张权利便得不到支持。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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