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先协商解决,未果的话可以举报。村委不给土地确权的情况一般是要先进行双方的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当地的乡级所在的党委或者农工办或者是政办等主管部位进行举报,这些部门将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解决,在土地确权这段时间之内,任何人都是不能够改变该土地的利用现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权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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