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权利:收取租金的权利、要求承租人妥善使用租赁物的权利、承租人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等;
2.义务:保障房屋安全的义务、对房屋租赁物自然损害的维修义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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