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不可以随意修改。修改房屋出租合同,需要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才能修改,并且修改的内容要明确。如果内容不明确的,会被视为未作出修改。
一、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如果是网上直接下载的出租房屋合同样本是有法律风险的,建议将房屋租赁合同交由专业律师起草、修改、把关,对租金,租赁期限加以明示。如果出租人利用租赁合同的缺陷,如未约定是否容许转租,将租赁房屋转租,并套取了押金,履约保证金,转让费,以及房租差价。当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却找不到出租人或转租人,出租人或转租人实际已经席卷大笔金钱消失。蒙受巨大损失的承租人当然不会轻易腾房给房东,而房东理所当然地要收回房屋,此种利益冲突无法调和,只有诉诸法律。最后受损失的,恰恰是无辜的房东和善良的第三人或承租人,因此,应慎重对待出租房屋合同。
二、融资租赁出租人能否随意变更买卖合同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租赁物的依据,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两者缺一不可,构成联立联动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和出卖人均形成正式合同关系;
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准合同关系。买卖合同虽是由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在买卖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出租人与出卖人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
但由于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密切,出租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承租人,而且买卖合同的条款往往是经承租人确认的,出租人和出卖人在变更买卖合同时,不得损害承租人的利益。
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的内容。
三、融资租赁出租人能不能随意变更买卖合同
出租人不能随意变更买卖合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租赁物的依据,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者缺一不可,构成联动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均形成正式合同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准合同关系。虽然买卖合同是由出租人和出卖人订立的,但在买卖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出租人和出卖人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修改和补充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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