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迫或者任意损坏或者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集中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的通知》,寻衅滋事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减少基准刑40%上述甚至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行坚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通知》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法、犯罪的严重程度、如实供述犯罪的程度和悔罪的表现,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上述或依法免除处罚。除非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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