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要的材料:1、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2、《应征入伍通知书》或者军校《录取通知书》。申请者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申请,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各公安派出所接到申请后,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