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讲述了拆迁人在遭遇违法强拆时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或在提起复议和诉讼的过程中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拆迁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法律分析
一、集体土地合法房屋被违法强拆后怎么做?
被拆迁人在知道自己的房屋被强拆了之后,可以在两年内向当地的房屋征收负责机关(一般为市、县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国家赔偿!或者在提起复议和诉讼的过程中,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如果法院认定了拆迁方确实违法强拆了,那么一定会支持被拆迁人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的。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已经取消了行政强拆,即对被征收人的合法建筑不得进行行政强拆,只能进行司法强拆。换句话说,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必须要拿到法院作出的司法强拆裁定书,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二、合法强拆的程序是什么?
强拆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强拆是什么意思?
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
强拆的意思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拆除房屋的行为,合法强拆必须要出示人民政府或者法院开出的强拆许可证明等,否组就是违法强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结语
被拆迁人在知道自己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应该及时采取行动。首先,拆迁人可以在两年内向当地房屋征收负责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或者在提起复议和诉讼的过程中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拆迁方必须拿到法院作出的司法强拆裁定书,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强拆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合法强拆必须要出示人民政府或者法院开出的强拆许可证明等,否则就是违法强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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