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调研,参与拟定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标准和本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负责省、市、县三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建立。
二、编制本区域土地开发整理年度工作计划,对各乡镇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的制定进行技术指导,并对乡镇年度土地开发整理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审查、审批。
三、承办纳入县级立项管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组织与实施管理;组织县级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投资预算,并履行审查职责,对批准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校标准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检查验收,并随时搞好补充耕地指标入库备案工作。
四、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实施县级管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协助省市土地整理中心搞好我县国家和省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踏勘、论证、立项、规划设计、投资预算评审签定、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管理、检查指导、验收复查等一系列的工作。
五、负责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和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概(预)算和预算初审;配合县财政局使用好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管理使用好业务
经费;积极搞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和引资工作;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检查和资金使用的效益评价分析。
六、搞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开展与外市县先进工作单位的业务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
七、协助搞好各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并对中标施工单位进行组织、工作与技术方面的管理及协助监理单位搞好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监督。
八、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每个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爱岗敬业。
九、随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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