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广大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祥和,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在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暗查暗访,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两节”、“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罗阳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林志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三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所所长温志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运输(码头)、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燃气和气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元旦、春节、春运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2月15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单位牵头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单位复检齐头并进。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停产和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大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加强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完善及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深刻汲取“12•20”深圳山体滑坡突发事件教训。国土所、村建所、安监所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该起突发事件的惨痛教训,迅速开展一次防止山体滑坡的专项检查,从严从实加强类似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要根据职责分工,重点加大对排土场、露天矿山边坡、道路建设工程的山体开挖段、地质滑坡点(段)等涉危区域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主体单位要实行“零容忍”,列出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按期进行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春运安全。交管所要加强与旅游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联动协作,按照省、市和县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处置春运工作中的突发性事件;加强客运站场源头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营运和客车超载出站、站外组客、兜客、拉客、超范围经营以及货运车辆严重超限等违法行为;督促公路管理单位加强公路巡查,清理路障,保障畅通;组织和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
3、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部署,在“8·12”天津爆炸事故以来我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交通运输。由交警中队、交管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交警中队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管所重点检查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交通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码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人员业务水平、设备维护情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5、消防安全。由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要重点开展“三合一”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推进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老城区和城中村、家庭作坊“五个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全力遏制火灾多发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6、非煤矿山。国土所、安监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持证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国土所重点检查督查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并指导监督矿山企业制定落实防灾应急预案和各项防灾减灾措施。
7、烟花爆竹。由派出所、安监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安监所要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加大与派出所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8、油气输送管道。由村建所负责组织实施。要督促有关企业对所属的输送管道进行全面彻底地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重点检查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运行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手续是否完备;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道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情况,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等台账资料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配备情况。
9、燃气、气库。由村建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气化站、瓶组间、市政管网设施)、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消防设备、避雷设备、喷淋设备、液压器、压力表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式燃气热水器和餐饮类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
10、建筑施工。由村建所、交管所、水利所、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村建所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管所、水利所、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
11、特种设备。由工业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索道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12、校园安全。由文教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3、水利、电力、环保、农用机械及民爆器材、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镇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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