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首位”“第一”表明了安全生产的思想之首要、工作之先决。“红线”就是高压线、最高的责任线。下面就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安全意识要强化
要认真学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把法律内容与泊头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将法律转化为工作规则、工作标准以及具体的行政行为。要时刻怀着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责任之心,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的落实。
二、主体责任要明确
安全生产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要保障资金投入,严格管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三要重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实际操作、实战演练,必须做到从企业领导到一线职工都熟悉规章制度、掌握流程,能够对可能发生的任何突发情况迅速、熟练、妥善处置。
三、监督管理要全面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一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行业、领域以及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二要切实抓好网格化管理,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清晰;三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
四、责任追究要严格
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的,对失职、渎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从严查处,用最严格的责任追究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