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 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加方)
乙方:深圳*智高点商务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 年 月份当面沟通后,乙方根据沟通内容和甲方的具体需求,向甲方提交了《 有限公司 培训方案》。20__年 月 日乙方接到该方案已经通过甲方认可的电话通知,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将该方案定义为本合同附件一。
为了更好的帮助甲方提升 人员的 技能和 能力,从而提高甲方的 水平。为了有效地实施《 有限公司 培训方案》,双方就针对甲方 人员进行 培训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根据《附件一》为甲方开发、准备有关课程。
2、乙方指定先生为乙方培训联络人,负责培训相关事项的沟通。
3、乙方负责培训的实施及培训后的学员评估。
4、乙方负责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配备优秀的讲师及助教。
5、乙方负责制作培训讲义,在每天培训当天上课之前发放到参训人员的手中,做到打因清晰工整、装订牢固、人手一册。
6、甲、乙方有责任按照《附件一》相互配合实施培训,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天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调整培训时间。
7、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培训所需的教学用具。
8、甲方需专门指定1名培训联络人,负责向乙方提供培训相关的有关资讯。
9、甲方有责任按照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10、本培训自 年 月 日起,为期 周,共进行 小时的培训,依据下面时间表进行,如遇节、假日,时间自动顺延,或双方另行商议利用节假日进行培训。
培训实施时间表(略)
11、培训场地及培训器材要求:
(1) 教学白板(或黑板)1个,白板笔(或粉笔)若干;
(2)电脑多媒体投影仪1台,并配有投影幕布(或教室前面是平整白墙);
12、培训费用支付条款:本合同标的的培训(辅导)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万圆整(人民币 元整),其中包含课程开发费、讲师授课费、演练辅导费、讲义制作费等。付款方式为转账汇款或现金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 年 月 日前,(培训起始日7天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的50%。即人民币 万圆整(人民币 元整);
(2) 年 月 日当日,最后一次培训课程结束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结清培训费余额人民币 万圆整(人民币 元整);
13、教师及助教往返甲方培训地(限在深圳龙华镇)的车费由乙方全部负担。如需去往深圳之外的其他城市,讲师及助教的往返交通费、机场费用、由机场往返驻地培训地的交通费、异地培训的食宿费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14、自本合同规定的培训完成后,乙方针对甲方使用中国*动或中*联通手机的参训人员,提供2个月的相关主题的“短信随身学”增值服务,短信包月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不负责甲方参训人员合同外的自助下载的短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增值服务条款不涉及责任事项。
15、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补充相关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7、此合同自甲方第一笔预付款足额到达乙方账户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一:《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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